吉水县完成4座矿山复绿工程浏览次数:582 发布日期:2014-02-19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江西省吉水县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截至目前,完成了4座矿山复绿工程,促进了资源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吉水县构建起政府主导、国土资源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矿山生态保护利用管理新格局,逐步实现联合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该县强化“绿色矿山”建设,引导矿山企业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矿山复绿等方案,把绿色矿山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贯彻、同落实,逐步实现矿区“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目标,推动全县“绿色矿山”建设有序发展。 为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该县做好工矿废弃复垦利用试点工作,通过对全县废弃矿山的调查摸底,共查清掌握全县工矿废弃地628亩;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543.37万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复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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