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今年投入2.24亿元 复绿279座矿山

浏览次数:629  发布日期:2014-02-22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复绿”行动要求和省政府“青山工程”工作部署,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今年将投入资金2.24亿元,加快治理位于高速公路、铁路、省道、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和大中型水库周边的279座矿山,治理总面积1.33万亩。    辽宁厅要求,各市要详细制定2014~2017年市本级治理规划,列出治理时间表,明确落实每座生产矿山治理任务。省厅将与各市局签订《2014年“青山工程”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厅强调,各市要确保质量和工期,3月31日前生产矿山企业须进场开工,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省厅11月底前进行最终验收。对不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拒不恢复治理、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年度恢复治理设计的生产矿山,不予通过采矿权年检、不受理其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并移交国土资源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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