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国土局六项举措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浏览次数:617  发布日期:2014-05-29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制定《武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六项举措切实做好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全力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锁定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区,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动态巡查工作;针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及时发出预警预报。二是认真开展气象预警工作。充分发挥和市气象局、省地质环境总站联合建立的“武汉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机制”的作用,明确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职责,确保气象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启动中央资金2.16亿开展9个矿区治理,治理不稳定边坡47处、采坑21处,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鼓架山、长山废弃矿山、江夏凉亭山不稳定斜坡治理等地质灾害工程。四是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武昌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摸清武昌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类型等基本情况,保障城市建设顺利开展。五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创建单位蔡甸区局和黄陂分局“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年”的活动。六是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日常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该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评审人员、评估备案管理,推行《武汉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定(试行)》,并组织培训。着力做好矿山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市不再新批采矿项目,原《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原则上不办理延续手续,对尚在生产的矿山,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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