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行景区地灾防治分级预警制

浏览次数:503  发布日期:2014-07-10  分类:防灾减灾
7月8日,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主汛期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主汛期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分级响应制度。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地灾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建立“提醒注意、限制进入、定点撤离、全面疏散”分级预警标准和相应分级响应措施。达到限制进入预警级别,旅行社等经营单位要暂停组织游客前往预警区域,并明确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定点撤离预警级别,要明确组织地灾危险区内游客和群众主动避让措施;达到“全面疏散”级别预警时,要明确县域地灾易发区内人员全面疏散转移措施。通知强调,要将靠山、靠崖、高陡斜坡及泥石流沟口、堆积扇等地灾易发区段作为重点排查对象,把游客居住地、景区人口密集区及农家乐等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及时组织专业单位开展深入排查,并注重高位滑坡隐患细致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明确疏散撤离信号和路线及临时安全场所。对险情重、危害大的地灾隐患采取停止营业、关闭设置等管控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予以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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