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整治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浏览次数:546  发布日期:2014-07-23  分类:防灾减灾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4﹞77号)的部署,近期,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整治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厅的主要做法: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拉网式排查。今年6月5日,我厅发文部署全省各地结合今年以来强降雨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进行全面的排查。特别是对城镇、乡村、医院、学校、矿山企业等人员集中地区,重要公路、铁路、堤坝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坡度大于45°的坡脚民宅、工棚以及粤西地区膨胀土民宅等建筑物周边地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登记建档。经过排查,全省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94处。二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按要求明确分类,确定责任主体,落实具体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做到“一隐患一方案”。对于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有效的搬迁避让措施,对一时无法搬迁避让的,加强监测预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大部分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已落实了初步整改措施,整改率达98.4%,有98.8%的隐患点落实了责任人或监测人。三是积极为全省各地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截至6月底,全省各地累计已投入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和治理经费共2.49亿元,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0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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