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抚远国土局五项措施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浏览次数:562 发布日期:2014-07-30 分类:防灾减灾近日,黑龙江省抚远迎来了今年入汛以来局部强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一次降雨。对此,我局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汛期防御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安全度汛。 一、严格执行《抚远县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措施,切实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充分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制定出台有关应急预案,建立起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并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出现险情及时报告,不断增强应急防治能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实行信息一天一报制度,确保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手机通畅,重要灾情实时速报,其它灾情24小时内上报,确保地质灾害信息及时传递和快速反应。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严格实行汛期巡查制度,由各乡镇国土所所长带队,深入到各乡镇,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分组拉网式详查,充分掌握第一手动态资料,为保证群众财产安全做好准备。 五、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与水务、气象、民政等部门加强合作,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及时通知县、乡、村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通过部门协作配合,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有效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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