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恢复治理矿山环境18公顷浏览次数:520 发布日期:2014-09-03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近年来,云南省师宗县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05亿元,恢复治理矿山环境18.06公顷。 该县国土资源局督促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依法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义务,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报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进一步完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缴制度,明确缴存额度不低于治理恢复所需资金额度,做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覆盖全矿种、全矿山。 师宗局督促采矿权人按照审查备案的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工作,并适时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对未按时完成方案编制、备案、缴纳保证金及拒不治理或验收未达规定标准的矿山企业不予年检。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