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启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程浏览次数:503 发布日期:2014-12-04 分类:环境地质日前,浙江省湖州市正式启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程等“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十大示范工程”。根据方案,湖州市将在充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有效实施的前提下,对5715.65公顷工矿废弃地进行复垦利用。 方案规定,要坚持以生态优先为导向,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的科学用地原则,稳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方案明确,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实施期限为2014~2020年,其中,2014~2015年为近期,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面积2151.23公顷,通过复耕、复绿等形式的综合治理,全市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率达93%以上。2016~2020年为远期,全市共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面积3564.43公顷,到2020年底,全市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率达97%以上,全面完成全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任务。 该市成立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本项工程。同时,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分阶段的评价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对工作任务推进有效、完成效果好的,给予相应奖励;对落实行动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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