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成功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浏览次数:414  发布日期:2015-01-15  分类:防灾减灾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名单(国土资厅发〔2014〕39号),石台县成为首批成功创建的县区之一。按照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该县于今年初启动创建工作,在2012年成功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对照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即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标准,认真谋划、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创建成果于今年11月顺利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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