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地灾巡查监测员以考定补

浏览次数:515  发布日期:2015-03-30  分类:防灾减灾
 为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和巡查、监测补贴资金的管理,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印发了《关于明确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工作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员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巡查监测补贴资金等作出规定,明确经考核合格的,发放全额补贴;不合格的将扣减应发补贴的50%  《通知》指出,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补贴资金来源于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实行专款专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员补贴资金为每人每年1000元,地质灾害点监测员为每处地灾点每年800元。  《通知》要求,每年年初镇街应与巡查、监测人员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并对巡查、监测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主要侧重学习培训、政策宣传、巡查监测、台账记录、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经考核合格的,发放全额补贴;不合格的将扣减应发补贴的50%。另外,如果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巡查、监测人员未认真履行相应的工作责任或弄虚作假,由所在镇街对首次发现的相关人员予以书面警告;再次发现的,扣减巡查或监测补贴200元;第三次发现的,解除工作协议并及时调整更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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