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厅部署梅汛期地灾防治浏览次数:506 发布日期:2015-06-29 分类:防灾减灾 针对浙江省连日来出现大范围连续降雨,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梅汛期地灾防治工作,避免发生因地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浙江厅要求,严格按照防灾预案的要求,明确落实乡镇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群测群防员、技术支撑等单位和人员的地灾防范责任,要针对近期地灾隐患排查中所暴露的问题和不足,抓紧整改到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近期雨情水情变化情况,加密会商频次,及时发布地灾气象风险预警信息;要通过各种媒介,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的群众;要依靠地灾群测群防体系,及时公布隐患点和群测群防员信息,不断完善专群结合的地灾监测预警体系。 浙江厅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地灾易发区内的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景区等人口集聚区域,以及地灾隐患点、重点巡查区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一些涉及开挖边坡的在建工程、地灾治理工程等,要督促其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确保巡查工作不留死角。在巡查中一旦发现或出现灾(险)情,要及时启动突发地灾应急预案,协助当地政府迅速撤离受危险人员,及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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