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一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浏览次数:647 发布日期:2015-09-10 分类:通知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国家 地下水监测站点土建工程施工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 [2015]128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 河北 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负责组织 河北 省 境内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 2015 年度,在 河北 省 境内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点 100 个,其中新建 90 个,改建 10 个。根据河北 省 实际情况,将年度任务划分为 2 个标段 : 其中标段 1(二次招标) :建设 52 个地下水监测站点,包括新建 48 个,钻探进尺 4072.62 米,改建 4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液体矿产勘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地质钻探乙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作为主承包人承建过至少 3 个类似性质、规模和复杂性的工程(即同类工程),其中至少有 1 个项目验收后成功使用 12 个月以上,并附相关合同、验收材料、用户证明等文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 3 号金圆大厦 B 座商务楼 8 楼 持单位介绍信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来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 每标段 ,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文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 3 号金圆大厦 B 座商务楼 8 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河北省地质环境信息网 等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 址: 石家庄市兴苑街 58 号 邮 编: 050021 联 系 人: 刘峰川 电 话: 0311--85878884 传 真: 0311--85824454 电子邮件: hblfc0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 3 号金圆大厦 B 座商务楼 8 楼 邮 编: 050051 联 系 人: 曹新颜、聂帅鹏 电 话: 0311-86958901 传 真: 0311-86958909 电子邮件: cxy1223@126.com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户 名: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201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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