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浏览次数:534 发布日期:2015-11-03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为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有效预防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发生,通辽市国土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地质环境治理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观念深入矿山企业,提高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切实落实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三是继续坚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和年检工作同步进行,确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逐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使矿山地质环境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改善了矿区不良地质环境条件,推动了通辽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