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返还工作浏览次数:546 发布日期:2015-10-15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为充分发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作用,调动矿山企业治理恢复的积极性,推进建设绿色矿山,9月11日至18日,鞍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在对矿山企业恢复治理工作复核的基础上,对海城市、岫岩县、千山区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生产矿山进行检查验收。此次检查验收工作,重点是2015年前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完成《治理工作复核》并申请返还保证金的矿山企业。2014年前,鞍山市6个矿山企业已完成返还保证金2418.96万元。此次申请返还保证金的24个矿山企业共完成治理面积1675.97亩,申请返还或抵顶保证金3163.9万元。目前,国家大力倡导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和绿色矿山,通过推进此次保证金返还工作,将极大地调动矿山企业治理恢复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对改善矿区周边生态环境,消除矿区地质灾害隐患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将引导更多的民营经济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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