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整治修复37处废弃采石坑矿区

浏览次数:468  发布日期:2015-12-17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经过1年多的现场调查和调研核实,福建省厦门市基本查清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废弃采石坑的情况,《厦门市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采石坑整治修复规划》日前通过评审。 据悉,经过现场调查及调研核实,厦门市遗留37处废弃采石坑矿区,共有废弃采石坑82个,占地面积约1.0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海沧区海沧街道,同安区洪塘镇、新民镇禾山村以及翔安区马巷镇等地。  根据整治修复规划,废弃采石坑的治理及利用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已关闭采石坑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北部山体片林等生态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严格限制开发利用,仅允许采取复绿复垦的方式,恢复生态及景观环境;二是位于生态廊道范围内,或靠近旅游景区、公园绿地等,主要采取生态恢复治理,有条件的可适度开发生态休闲功能;三是位于生态保护区域的建设控制范围内,或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可结合片区整体规划,适度进行综合利用;四是地质条件不稳定、属于地质灾害易发点,及其他经论证不宜建设利用的废弃采石坑,主要采取回填造地的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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