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露天采矿与复垦治理同进行

浏览次数:571  发布日期:2016-02-17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和顺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和顺县露天开采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以来,采用了“剥离—采矿—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缩短了造地和复垦周期,加快了矿区生态重建和土地复垦的进度。目前,已投入复垦资金3000余万元,复垦土地3300亩。  据介绍,“剥离—采矿—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即剥离、采矿、排土及复垦作业统一计划,同步进行,实现了“边开采,边复垦”。  为保证生态修复后达到或超过原有自然生态环境,和顺县要求,在进行露天采矿作业时,每开挖一亩土地需上缴1.3万元复垦抵押金,并在专家指导、县里监管的标准下进行复垦。其中,在外排土场造地时,将平台筑成内倾平面,周围修1米高的挡水围堰,而后平整覆盖后的采掘场,实施草袋护坡、植草护坡、灌木防护林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内排土场造地时,须先将大块岩石压底,岩土填缝,压实沉降半年后,再回填1.5米黄土,使沉降后土层超过1米,而后进行旋耕、种草等,以改良土地、涵养水源。  目前,和顺县已完成露天采矿土地复垦3300亩,占到原农地的56.2%,植树30多万株,播撒白三叶、苜蓿、高羊茅等防风、护坡、固地、蓄水草籽1200多亩。  “下一步,我们准备在已修复的土地上进行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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