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项目培训班圆满结束浏览次数:185 发布日期:2016-02-20 分类:各省动态 1月底,由宁夏国土资源厅组织、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2016年度)项目培训班在监测院举行,本次培训的目的是在总结2015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各参与单位尽快推进该项编制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依法对全区非煤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分类科学管理采取的重大举措,将成为依法办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依据。该项目可进一步加强全区非煤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管理工作,规范矿业权分类管理,合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该项目自2015年启动以来,已经编制完成了石嘴山市惠农区、盐池县等11个县(区)的建筑石料、建筑用砂和砖瓦用粘土矿简测和核实报告400余份,编制县(区)矿业权区划11份,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本次培训由厅矿产资源管理处贺永红调研员主持,监测副院长陆彦俊出席。培训共分两个部分,监测院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室刘国云总结了2015年度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详细讲解了该项目的定位、意义及宁夏非煤矿产资源储量简测和核实报告编制要求。贺永红调研员明确了项目完成时间和具体要求,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和参会的地质单位人员紧密配合,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同心县、泾源县等11个县(区)国土资源局和宁夏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宁夏矿业开发公司等5家地勘单位近百名人员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收获颇丰,明确了矿业权编制的重要意义,掌握了相关工作的编制技术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可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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