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厅出台支持和服务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浏览次数:567 发布日期:2016-07-20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支持和服务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提出在科学编制灾后重建各专项规划基础上,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高效使用灾后重建资金和用地计划指标,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产条件高于灾前水平。 截至7月17日,湖北今年共发生地灾1080起,灾毁耕地面积252万亩,其中灾毁基本农田171万亩,土地整治项目区受损面积111万亩(包括在建项目57万亩)。 在灾毁耕地复垦方面,湖北厅将收集在建土地整治项目灾毁资料,进一步统计核实灾情,及时向国土资源部汇报。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筹措资金支持重建,从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中挤出资金用于灾毁土地整治项目重建和耕地复垦。督导各级政府对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恢复耕种,对无法自行恢复耕种的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据实进行变更。 在地质灾害治理方面,湖北厅将向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申请地灾应急防治资金,在全省下达救灾资金中切块专项用于地灾治理;开展汛期地灾调查复核,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已发生的小规模地灾开展应急处置,对工程治理难度大、费用高、确需搬迁的灾害点,结合精准扶贫异地搬迁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对已发生的规模大、威胁人数较多、影响基础设施安全的地灾,开展应急治理工程;对汛期已发生的地灾监测实施全覆盖。 湖北厅要求,对灾后重建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和用地报批将纳入绿色通道,省厅审查时间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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