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改建项目(YCZB201605-73)二次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494  发布日期:2016-07-28  分类:通知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秦皇岛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改建项目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 [2015]128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中央直属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单位为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受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组织河北秦皇岛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改建项目施工工作。 秦皇岛地下水与海平面综合监测站改建项目包括监测室装修维护、监测井清淤,购买及安装调试水准仪、气象水文数据采集器、电子水准仪、避雷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备区域地质调查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以来(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正在施工的以合同或任务书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以最终成果验收意见书或评审意见书时间为准,但须同时提供合同)须至少具有三项类似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一项业绩经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含)以上标准。类似项目是指区域地质调查类项目或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类项目。 3.3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建华大街 7 号(鑫水园 2-3-1101 室)持单位介绍信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门户网站、河北地质环境信息网等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石家庄市兴苑街 58 号 邮编: 050021 联系人:靳潇锐 电话: 0311-69101682 传真: 0311-69101682 电子邮件: rt109@126.om 网址: http://www.hegeoenv.com/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 7 号(鑫水园 2-3-1101 室)    联系方式:刘莉琳 0311-66792269 13831159979 邮箱: yc66792269@163.com 名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河北银行方北支行 账号: 01291400001151   2016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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