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厅高度重视瓮安生物群化石保护工作浏览次数:589 发布日期:2017-04-14 分类:地质遗迹和化石 近日,一篇题为《贵州瓮安一座矿山挖掉地球6亿年历史,专家急了》的报道经媒体刊发后,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对此,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厅长朱立军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并作妥善处理。 记者调查了解到,瓮安生物群化石是磷酸盐化的特异埋藏化石,产于瓮安县北斗山磷矿层中。这些磷矿层既具有化石属性,又具有磷矿资源属性。该区域磷矿层涉及瓮安北斗山磷矿、瓮安磷矿、瓮安县磷化公司玉华矿段和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塘矿段4个合法采矿权。 据悉,在磷矿开采过程中,采矿人员偶然发现了瓮安生物群化石。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的相关研究成果,自1998年以来先后发表在英国《自然》杂志、美国《科学》杂志、《美国科学院院刊》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但时至今日,贵州厅未收到任何科研部门有关瓮安生物群化石划定保护区相关资料,这些区域暂时未列为磷矿资源禁采区。 今年1月,贵州厅收到贵州大学一位老师关于建议保护瓮安生物群化石的信函后,极为重视,积极履行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分管副厅长还约见了瓮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当面了解有关情况,责成瓮安县尽快开展化石产地调查工作,提出科学合理保护措施。 今年4月1日~3日,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主办,瓮安县人民政府、贵州大学、贵州省瓮安磷矿、瓮福集团大信公司等单位协办的“瓮安生物群化石保护与科学研究国际研讨会”在瓮安召开。经过两天的会议商讨和野外考察,研讨会对其科考价值达成共识:一是瓮安北斗山磷矿是一个世界级的珍贵化石产地,瓮安生物群化石核心产地和经典地质剖面必须作为自然遗产得到永久性保护;二是鉴于目前磷矿开采和伴生的地质灾害,瓮安生物群化石产地和地质剖面受到全面性破坏或覆盖,亟须抢救性保护;三是瓮安生物群化石保护和开发,需要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贵州省旅游大战略相结合,需要与瓮安县“五位一体”发展相结合。 贵州厅高度重视研讨会,特派地质环境处负责人参会。贵州厅代表在会上明确表态支持瓮安生物群化石保护工作,并就保护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请瓮安县政府牵头,会同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以及地勘、矿山设计资质单位、相关矿山企业,立即开展化石分布、矿业权设置、资源量估算、地灾调查等调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旅游资源整体规划等,科学划定古生物化石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原则上在4月底前完成。二是由瓮安县政府负责,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对照相关规定,在6月底前完成瓮安生物群国家重点古生物化石集中产地申报资料编制。同时,开展所涉及相关采矿权范围调整和利益协调工作。三是贵州省瓮安磷矿、瓮福集团大信公司要积极担负社会责任,全力配合瓮安县政府开展化石保护区划定工作。为避免可能造成化石破坏,在已初步划定的保护区,暂停一切采矿活动。四是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要强化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在取得相关成果进展时,书面及时进行通报。 今年清明节假上班后,贵州厅两次打电话跟踪督导瓮安县,瓮安县已按照会议要求实施化石分布、矿业权设置、资源量估算、地质灾害等调查工作。为有效保护瓮安生物群化石,贵州厅将按照《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指南》,积极帮助、指导和支持瓮安县申报瓮安磷矿国家矿山公园。目前,贵州厅分管领导已率有关专家赶赴瓮安,开展瓮安生物群化石相关保护工作。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