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用活用足激励政策 加快建设绿色矿山

浏览次数:536  发布日期:2017-05-11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部署动员视频会,全面部署启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安全与生态保护相统筹、矿山建设与绿水青山相协同、企业发展与人民意愿相一致的绿色矿业发展新路子。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出席会议并作部署动员讲话。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相关司局领导出席会议并发言。  凌月明表示,姜大明部长的批示立意深远,要求明确,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作出了指引。五部门十分关心和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制定专门政策,含金量高,操作性强,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要充分认识绿色矿山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绿色矿山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顺应时代发展回应社会关切的紧迫任务,是矿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有力抓手。  凌月明指出,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一要转形象,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建设50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二要转方式,探索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新途径。树立千家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型绿色矿山典范,实施百个绿色勘查项目示范,探索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引领矿业转型发展。三要促改革,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构建长效机制。力争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的总体目标。  凌月明强调,《意见》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要认真落实好。一是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实践,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相互配合,主要行业全覆盖、有特色的标准体系。二是分类指导,全面建设。对新建矿山,在矿业权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生产矿山,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动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煤炭、油气、有色、黄金、冶金、化工和非金属矿七大行业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三是生态优先,绿色勘查。绿色勘查是保障地质找矿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抓紧启动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加强绿色勘查的技术、设备的研发和运用。四是突出重点,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技术、管理和制度创新,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调整矿业产业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做好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集中连片、整体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  凌月明指出,六部门联合印发《意见》,从用地、用矿、财政、金融四个方面,拿出了“真金白银”的激励政策措施,各地要细化落实,用活用足。凌月明要求,要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标准领跑、政策扶持,创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激发活力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的生动局面。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紧紧抓在手上,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精准落地。  武警黄金指挥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机关各司局和其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有关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和行业协会的相关同志,在国土资源部机关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财政、环境保护、质检、银监、证监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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