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两项“富硒”地方标准获批

浏览次数:182  发布日期:2017-06-08  分类:各省动态
近日,自治区质监局发布的2017年1号公告,宁夏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受国土资源厅委托编制的《宁夏富硒土壤标准》及《宁夏富硒农产品标准(水稻、玉米、小麦与枸杞干果)》两项地方标准获批并颁布实施。这是我厅首次编制并发布的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区富硒土壤及富硒农产品认证无据可依的空白。     标准规定,在我区范围内的土壤硒含量达到0.222mg/kg之上可称之为富硒土壤,而富硒水稻、玉米、小麦的限值为0.04~0.3mg/kg,富硒枸杞干果的限值为0.01~0.1mg/kg。基于富硒土壤标准,我区可以利用现有的富硒土地资源优化调整农产品种植结构,服务地方农、副产品产业规划布局,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实现农牧业经济结构发展转型,为加强涉农产业助力精准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而硒农产品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今后在宁夏自治区范围内种植、生产、销售富硒农产品的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凡在标签、标识中声称“富硒农产品”,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并在标签、标识上标明硒含量。同时,对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也起到规范性作用,为政府监管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富硒农产品的补硒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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