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天内发生8起地质灾害 国土资源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浏览次数:419  发布日期:2017-07-03  分类:防灾减灾
 受连日强降雨影响,7月1日,湖南省发生8起地质灾害,共造成17人死亡失踪,其中,长沙市宁乡县沩山乡祖塔村发生1起山体滑坡灾害,造成5人死亡、3人失踪。对此,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姜大明部长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配合指导地方抢险救灾,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并对各地汛期地灾防范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加强督促指导,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面了解湖南灾情后,派出由部地质环境司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国土资源部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一是强化排查巡查复查,落实防灾责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精心部署,落实各级责任,深入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将地灾危险区、隐患点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尤其要加大对降雨地区地灾隐患点的监测频次,开展预警信息的滚动发布,及时向地灾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发布预警信息。三是强化临灾避险,果断启动预案。充分做好临灾避险准备工作,一旦出现地灾险情灾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决果断撤离危险区内人员,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四是强化应急值守,快速调查处置。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出现险情灾情时,要及时核报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人员赶赴现场,防范二次灾害发生,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灾害发生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将地灾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至Ⅱ级。湖南厅厅长方先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险情灾情,加强值班值守和排查巡查,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各地相关责任领导务必在现场指导、巡查,值班室人员在岗,应对本轮强降雨地灾防灾工作。针对宁乡灾情,湖南厅报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湖南省宁乡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宁乡沩山乡祖塔村救灾工作。  据悉,6月22日~7月2日8时,湖南厅共收到1188起灾情反馈,紧急转移16315人;成功预报40起,避免人员伤亡1503人,避免经济损失14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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