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又听松涛啸满山浏览次数:488 发布日期:2017-11-27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近年来,山东省沂南县在矿业整治过程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依法取缔高能耗、低效率矿业,整合规模化矿业,复垦废弃矿坑,采用生态措施为破损山体“疗伤”,连绵的大山又添片片新绿。 沂南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西部山区200余里连绵的大山里,金、铜、铁等矿产资源及石英砂、石灰石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是临沂市的矿产资源大县之一。前几年,该县凭借资源优势兴办起了国有、集体和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矿业企业。由于经验不足、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一时间出现了“远看山体冒烟,近观坑窝相连;开山炮声震耳,运料车辆乱窜”的矿业开采生产境况。矿业经济在唱响县域经济主旋律的同时,山体的处处“疤痕”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沂南县深刻认识到了矿业生产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是把“双刃剑”。为了重现绿水青山,沂南县确立了源头保护生态环境、分类整治采挖乱象等工作措施。 结合生态保护区建设,该县一方面停止设立新的采矿权,遏制矿权数量增长势头,保护现有绿色面积;另一方面对已设矿权扩界、延续等活动严格监管。对不按照开采方案组织生产、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及生态红线内设立的矿权,依法落实到期关停政策。目前,全县矿山开采企业数量由104家降为25家,压减率为76%。对矿权未到期并符合开采环境要求的企业,统一采用科技手段提升环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使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废渣尾矿处置率达到100%。 沂南县大力实施绿色复垦战略,以“谁毁坏、谁治理”为原则,以经济手段保障绿色复垦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了资源开采利用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挂钩审查、同步实施。同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和土地复垦保证金收缴制度,累计收取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保证金9800余万元。对具备治理条件但未采取治理行动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矿山企业按治理方案限期开展工作。对确已无法履行治理义务的,政府没收保证金并代为治理。对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由政府筹资逐步进行治理。 目前,该县正在实施13处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其余已关闭的矿山也已纳入分期治理规划。 矿山综合整治已产生了显著的成效。湖头镇加大了采矿坑、堆场等复垦复绿工作力度。在坡度大于50度的浮来山西侧,栽植了7000余株塔松和8500余株爬山虎幼苗。如今,塔松已长成“绿色哨兵”,爬山虎藤蔓也已爬满山坡。 双堠镇南龙口等村的石英砂矿区,借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对关闭采矿坑实施坡面加固、兴修梯田、回填属土等土地复垦工程,栽植了11000余株松树幼苗,目前,新造松林也已泛起了新绿。 今年以来,该县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加大了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凡在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红线内的矿山企业无论矿权是否到期一律限期关停;另一方面对现有合法矿山加大整合、技改力度,逐步实现矿种与矿企“单一对应”,实行信息化开采、集成化管理、生态化利用。通过划定责任保护区,利用全天候卫片、无人机、“互联网 ”等遥感网络通信技术,全天候监测山区破坏山体苗头性现象,将违法违规开采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今日沂南,大山的“疮疤”在愈合,绿色的松涛在欢啸,绿水青山又将成为人们繁衍生息的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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