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部署学习宣传贯彻省地灾防治条例

浏览次数:557  发布日期:2017-12-14  分类:防灾减灾
 12月13日,《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重点解读了将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制定背景及内容特点,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要以党的十九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精神为引领,深刻领会《条例》重要意义。地质灾害防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要通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各级政府有关人员及全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培训。要让群众知道、了解《条例》相关内容,特别是在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问题上,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通过印制资料、发放宣传画、组织宣传队等形式走进各个单位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条例》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编制防治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制定有关奖励扶持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完善考核办法、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要在全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对《条例》规定落实不力、执法不严、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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