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漠化地区试点耕地休耕浏览次数:488 发布日期:2017-12-14 分类:环境地质 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截至11月底,云南省在石漠化重点分布县区开展的耕地休耕试点工作,已覆盖19个县市区的78个乡、197个村,完成休耕总面积达20万亩,比计划提前1个月。 云南石漠化分布面积广,耕地地力不足,加之近年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致使农业生态遭受严重破坏。今年初,云南省委、省政府抓住国家扩大耕地休耕制度试点的契机,由省农业、财政、发改委和国土资源等部门牵头,先后对曲靖、红河、文山、昆明等9个州(市)石漠化严重地区进行深入调查,部署了今年首批20万亩耕地休耕任务的实施方案、监测方案及考核办法,并组成工作组多次到试点区具体指导、检查督促,将休耕任务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地块和田垄,力争不留死角。 推进休耕过程中,试点地区广泛实施种地与养地相结合,努力实现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石林县作为休耕试点,划定休耕面积达1152亩,村民们在休耕地块改种绿肥光叶紫花苕,并将鲜草全部翻压入土,增加了耕地肥力,耕地利用强度减少30%以上,达到了休耕目的。石漠化严重的砚山县平远镇,利用纳入休耕治理的2000余亩耕地,改种绿肥植物后全部翻压还田,与传统种植玉米、荞麦相比,每亩休耕地化肥、农药、农膜等使用量平均减少58公斤,每亩耕地降低成本160元。 耕地休耕效益日趋凸显,深受群众好评。调查显示,砚山县境内3个片区总计2830亩休耕地,种植了2000亩绿肥植物,每亩产量达2.6吨,实现亩产值650元。受益农户纷纷表示,这比过去种植传统农作物效益还要好。同时,休耕地大多位于贫困山区,实施耕地休耕试点以来,当地群众因地制宜确定自身休耕措施、目标和发展方向,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耕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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