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国家试点

浏览次数:555  发布日期:2018-02-06  分类:综合信息
 日前,财政部下达2017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其中,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获得基础奖补资金10亿元。山东省地矿局所属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八○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等单位积极参与该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为该工程纳入国家试点提供了强有力的地质技术支撑。  2017年4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三部委启动了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申报工作,确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6个生态保护修复区域进行资金奖补,山东省政府确定将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作为全省唯一的项目上报。作为全省地质工作的主力军,山东地矿局抓住服务生态文明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要求,组织该局第五地质矿产勘查院、八○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等单位采取联合发展、融合发展,技术、人才、装备、项目共享等方式,积极参与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方案编制的前期调查、野外现场复核和相关政策法规汇编、相关材料的整理等工作,完善环境污染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地灾治理、土地复垦、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各类工程技术方案,为该方案编制提供了大量的地质技术服务,为推动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申报纳入国家试点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据了解,泰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泰山山脉为核心,向东扩至莱芜,向北扩至济南南部山区,涵盖济南、泰安、莱芜三市,以泰山山脉、大汶河流域、东平湖、小清河流域为重点,项目区总面积1.35万平方千米。根据试点区域自然地理特征、生态环境特点,修复工程共规划了5大类、13小类、132项工程,制定了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工程总投资290亿元。  该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力度,实现泰山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和谐发展,构筑“泰山大生态带”的空间结构优势,构建起功能完善、功效显著的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打造“山青、水绿、林郁、田沃、湖美”的泰山大生态带,为我国北方地区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泰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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