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大合唱”浏览次数:92 发布日期:2009-12-14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河南省博爱县部门联动整治非煤矿山侧记 河南省博爱县矿产资源丰富,过去,受利益的驱动,这里私挖滥采和破坏、争抢资源的现象十分严重,留下了千疮百孔、伤痕累累的山体。 博爱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强化资源的管理,采取封、堵、查、扣、疏的方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顿非煤矿山秩序新的网络,形成了由国土部门一家跳“独脚舞”到各部门联动、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大合唱”的局面。 “村官”是矿业秩序管理第一责任人 非法采矿行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动态性强。博爱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行动维护矿山开发秩序。 在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中,该县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偷挖盗采行为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排查出非法盗采的矿口79个,下达制止违反国土资源行为通知书58份,制止非法矿口48个,封堵矿硐51个。 同时,该县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对公职人员、村组干部等参与偷挖盗采、充当保护伞和监管不到位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发生矿山安全事故所在村支部书记予以处分,并依法依纪追究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发现矿山安全隐患,及时责成乡镇政府及县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环境行为 矿产品价格的飙升、便利的开采条件和利益的驱动,许多人上山乱采滥挖,造成了矿业开发秩序混乱、矿山植被遭到破坏、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问题,大量的非法采矿活动禁而不止、重复反弹,成为矿管工作的一大顽症。 该县县委、县政府针对这一顽症,认为只有构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让群众了解有关的法规政策,让非法采矿行为暴露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为此,该县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同时,加大宣传的力度。 在矿法宣传上该县向山区群众宣传矿法知识;利用公告、横幅标语和宣传单等各种方式广泛向社会进行宣传,并教育约束村组干部及群众,杜绝非法采矿。 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国土资源局组织县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大队强化巡查,有效打击了偷挖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运输矿产品行为;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做好巡山工作,在矿产品出入口设置检查站,依法查扣非法运矿车辆,没收矿产品。 引导企业维护矿山开采秩序 维护矿业秩序整顿成果,“堵疏”结才是根本。该县县委、县政府认真做好第二轮矿产资源修编和资源整合工作,划出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积极引导矿山企业依法办矿。 该县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采的原则,调整采矿业结构,合理设置采矿权。对现有采石区采取逐步关闭转移的办法,同时规划4个位于深山处的集中采石区域,对耐火黏土等矿产品,设置露天采矿权。确定最低开采规模和环保标准,引导矿山企业向深山区转移,加强对采矿行为和矿产开发的规范管理,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环保要求、最低开采规模的采矿权一律不予批准。 此外,该县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探索采矿权设置新机制,调动乡村保护矿产资源的积极性,在民采区应按照统一规划与分块招标相结合,设置采矿权,由取得采矿权的业主成立公司,组织当地村民进行有序开发,确保当地群众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长期受益。 转自国土资源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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