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全面扎实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各项工作

浏览次数:643  发布日期:2020-07-02  分类:综合信息
    入汛以来,南方部分省份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引发洪涝地质灾害并造成严重灾情险情。对此,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收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后,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传达学习,并第一时间作出部署,要求全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面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一是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对完善部专家组汛期驻守机制、压实群测群防和专业驻守队伍责任、加强切坡建房管理、抓紧推进普适型监测预警设备试点、强化值班室信息收集和报送作出部署安排;二是完善专家汛期驻守机制和应急调度方案,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一线指导作用;三是针对6月30日~7月3日期间将出现的强降雨开展视频会商调度,部署派出专家组前往云南、贵州、四川,指导地灾巡查排查、临灾避险等;四是加强部门联动,与水利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五是部署做好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保障海洋灾害观测预警系统运行,指导地方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值班值守和海洋灾害预警报会商,及时滚动发布预警报信息。

    此外,7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全面加强专家技术指导力量。建立自然资源部专家组汛期驻守工作制度,自然资源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向各省派出专家组,指导督促地方落实责任,协助日常防灾工作,如遇灾情险情,专家组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等。

    二是全力做好汛期监测预警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坚持把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县、乡政府具体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完善管理与保障,确保巡查到位、监测预警到位、应急响应到位,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积极推进普适型监测预警装备试点建设,完善汛期驻守督导工作机制。要利用驻守队伍,在隐患排查的同时开展好应急疏散演练和防灾知识培训,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

    三是强化应急避险和转移。要克服麻痹厌烦思想,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做好临灾避险准备,一旦出现地灾灾情险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坚决避免人员回流。对一些重要隐患点和风险较高区域、部位、路段,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防控建议,对危险区和受威胁人员要切实做到该封尽封、该撤尽撤等。

    四是进一步做好灾情险情信息报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联系、配合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接到地灾灾情险情和其他与地灾相关的灾害事故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上报,为部及时提供防灾决策依据,严防迟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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