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立法为自然保护地建设护航

浏览次数:522  发布日期:2022-03-09  分类:综合信息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陈建军建议,国家层面应加快修订现有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尽快出台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完善自然保护地执法机制,为自然保护地建设护航。

    陈建军今年提交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建议。他表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而当前自然保护地建设还面临法律法规滞后、补偿标准低、生态保护与原住居民生存发展存在矛盾、执法机制不顺畅等问题,需要国家层面尽快统筹解决。

    陈建军认为,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近年来未进行大的修订,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没有相应的专项法规支撑,难以满足新时代要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偏低;自然保护区内严禁采伐群众种植的人工林,原住居民对此有意见;自然保护地执法机制不顺畅,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缺乏震慑力,部门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陈建军建议,国家层面应加快修订出台自然保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要求,完善执法机制。同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在生态转移支付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生态补偿、人工商品林赎买等,完善生态护林员制度并延伸到自然保护地内的原住居民。

    “要逐步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逐年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逐步实现公益林优质优价补偿。”陈建军建议,国家层面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给予广西倾斜支持,助力广西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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