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推动地质工作转型浏览次数:539 发布日期:2021-04-22 分类:综合信息 4月1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地质工作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科学谋划地质工作总体布局,坚持“把创新摆在核心位置、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转型升级、坚持节约集约和绿色发展战略”四个原则,着力破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精心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支持转型的体制机制,到203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完成转型发展目标。 根据意见,地质工作转型发展主要有七项任务:一是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加强自然资源综合地质调查和综合评价、基础地质矿产调查、生态功能区地质调查和水土环境调查以及农业、城市、旅游资源方面地质调查。二是提升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保障水平,加大重要、优势和紧缺矿产地质勘查力度,加强非常规能源资源和高效清洁能源的地质调查。三是建立地勘产业发展市场化运作平台。四是加强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监测。五是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勘查体系建设。六是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七是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意见提出,在体制机制上,向实现事企分离、二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企转变;在勘查资金上,向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层次投入转变;在服务领域上,向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转变;在合作范围上,向支持全省高质量发展、促进东北亚矿业产业广泛合作转变。 意见要求,提高地质工作管理保障水平。培育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市场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建立完善公益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的循环机制,探索“矿地林”一体化审批模式等。此外,还要研究编制和实施全省矿产资源规划,推进地质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等。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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