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点支持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区实施地灾治理

浏览次数:567  发布日期:2018-05-29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印发通知,向8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2018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9500万元,重点支持列入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的地灾工程治理项目。  通知明确,今年补助资金以各设区市省级主要地灾隐患点个数为主、以各地地灾防治工作绩效为辅等因素切块下达,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地灾工程治理和地灾搬迁重建。据统计,目前福建省村(居)共有地灾隐患点10751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39568处,其中威胁50人以上的村(居)地灾隐患点1190处。  通知要求,各地应在今年6月底前,将省级地灾防治补助资金下达至各县(市、区),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涉及的设区市,应主要支持列入试点实施方案的地灾工程治理项目。在下达具体补助资金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的标准执行。其中,省级地灾工程治理补助优先安排完成省级工程治理储备库中相关项目,省级地灾搬迁补助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各地要充分利用福建省地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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