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要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浏览次数:175  发布日期:2005-07-05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建设部就发展工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提出指导意见

挖潜节地关键在城乡空间统筹布局

67,建设部发文件,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段建筑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提出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促进城镇发展用地合理布局。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日撰文认为,挖潜节地关键在城乡空间统筹布局。

意见明确了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具体目标,即到2010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大城市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20%;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到2020年,北方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特大城市新建建筑实现节能65%的目标,绝大部分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要在2010年目标基础上再大幅减少;争取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节水率比2010年再提高10%;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2010年再下降20%

建设部提出,在建筑节能上,要通过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和供热制冷方式改革,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总体推进建筑节能;着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和试点示范,加快政府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和可再生能源;合理安排城市各项功能,促进城市居住、就业等合理布局,减少交通负荷,降低城市交通的能源消耗。

在建筑节地上,在城镇化过程中,要通过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和节约程度。重点是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合理发展、基本稳定、有效控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和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 农民相对集中建房,节约用地;城市集约节地的潜力应区分类别来考虑,工业建筑要适当提高建筑密度,居住建筑要在符合健康卫生和节能及采光标准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突出抓好各类开发区的集约和节约占用土地的规划工作;深入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实现城市的集约用地;进一步减省黏土砖生产对耕地的占用和破坏。

建设部还提出,要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标准规范,进一步加强建筑“四节”标准规范的制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组织制订更加严格的建筑“四节”地方实施细则;加快科技创新;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措施;抓好试点示范工作,积极开展统筹城乡规划布局、节约用地的试点。

同日,汪光焘在《中国建设报》发表题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必须抓好建筑“四节”——关于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几点思考》的文章。他认为,挖掘节地潜力关键在于城乡空间统筹布局。城市集约节地应区别考虑,适当提高工业建筑的建筑密度,居住建筑工立足于宜居环境,合理确定住宅建筑的密度和容积率。重点是通过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来节约用地,将农村已占有的非农建设用地节约出的土地置换用于城镇发展。节能,不仅要重视建设时的节能,更重要的是长期使用时的总能耗下降;重点要研究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结构和供应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编 吉)(5-6091-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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