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圈出35处地灾防治重点浏览次数:449 发布日期:2005-07-15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记者李现文、通讯员任重报道,目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该省 方案提出,在全省严格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地质灾害较发育市、县(市、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县(市、区)、乡(镇)、村应当加强群测群防。 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工作,继续做好汛期和年度防治方案编制工作,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有关煤体应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的及时发布。 (5-6211-GTZYB)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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