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不断提高灾害防御能力浏览次数:491 发布日期:2005-11-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浙江省温州市市长 刘 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我们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围绕“三个温州”建设的战略任务,统一认识,知难而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温州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49处。今年4次强台风以后,新增地质灾害点161处。滑坡、崩塌、泥石流是温州市最主要的和危害最大的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11个县(市、区)的陆域范围内,涉及231个乡(镇)。目前,绝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不稳定或稳定性较差的状态,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我们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启动实施“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各县(市、区)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各自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既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回访、复查,对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2004年14号、18号台风暴雨诱发的隐患点进行勘测、排查,初步摸底,为防治工作打下了基础。 进一步完善各面规划和预案。市、县两级重视地质灾害预防体系建设,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出台了“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实施意见,避险移民安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轻重缓急、有序避让”的工作思路,2004年,我们确定分三个阶段搞好移民避险安置。前阶段,重点对第一批次的对象实施避险搬迁,主要是2004年以前因台风暴雨造成房屋倒塌或危房,经鉴定不能在原地重建、居住的。目前,温州市已建成移民安置房732间(套),为避险移民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几年来,温州市还投入治理资金5000多万元,对50多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工程勘查、设计及工程治理。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既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集中精力打攻坚战,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移民安置工作。具体说,要做到“四个坚持”: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移民安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温州市地处沿海地区,汛期台风多,降雨量大,加上地质构造复杂,岩体土体完整性较差,极易引发突发性地质灾害。我们要痛下决心,加大力度,采取治本之策,根治地质灾害。对治理工程费用高、技术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采取分类分对象搬迁避让,这是变灾后应急救灾为灾前综合有序防治,变频繁临时转移为群众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第二,坚持重在预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要扩大视野抓排查。要对规模大危害大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实施群专结合的重点临测,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要充分依靠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增强了,各项防灾措施才能落在实处,二是要突出重点抓防治。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重点放在最急需处理的灾害点上,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效果。当前,要重点加强学校、人口集中居住区、公路、重点矿山和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是全面实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力度。四是完善机制抓预警。目前市、县两级都已经编制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下一步要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其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要不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系统,提高预报准确度,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在时间和空间上部署防灾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快实施“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实施“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是系统工程,是治本之策,是当务之急,我们要按照既定的部署,加快建设和安置进度,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好。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向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治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使政府的规划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要全力加快工程进度。按照原定部署,从2004年底开始,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危险区域群众避险移民安置的工作任务。三是要抓好政策落实,使“万户避险移民安置工程”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第四,坚持强化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移民安置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管理,交通、水利、建设、铁路、电力、旅游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和避险移民安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这两项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考核目标。要加大临督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5-11143-GTZYB)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