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灾如虎:国土资源部再敲警钟

浏览次数:323  发布日期:2006-04-25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小苏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上做出八项部署,要求努力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记者赵腊平报道,“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紧紧抓住汛期这个重点时期,以提高监测预报水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调查、监测、评价为基础,以实施重点地制裁灾害治理工程为突破口,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为根据出发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健全防灾体系,推进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到位,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419举行的2006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介绍,中央领导同志对地质灾害防治非常关注。去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和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前不久,针对菲律宾特大地质灾害造成的惨痛教训,温家宝总理特别指示“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今年年初,曾培炎副总理对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批示。

谈到如何加强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贠小苏从八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键在于落实防灾责任制特别是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负责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防灾责任制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要将每一处滑坡、泥石流、崩塌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对于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点,更是要高度重视,倍加小心、汛期即将到来,在汛前就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区,制定落实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

二、加强预防,实施预案。在实施《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编制和完善本地区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要认真研究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积极开展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汛前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和巡查,对于发现存在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户。

三、加强监管,防患未然。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规定分别安排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建设工程中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引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严格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防止灾害发生。对违反有关法规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监测,群测群防。各地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要建立以县、乡、村、社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机构的作用,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科学性。已经完成地质灾害普查的地区,要根据已查出的隐患点,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并将监测预警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同时将防灾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居民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应当强调,群测群防的主体不仅仅是农村群众,也要包括工程建设施工和管理人员,要对他们进行防治地质灾害基本知识的培训。

五、加强治理,消除隐患。要努力加大对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的资金投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门也要积极主动地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协调,争取落实治理费用,切实把财政转移支付的经费用好。有条件的省(区、市)要设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经费。同时,要积极探索,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山区脱贫、土地整治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治理力度。

六、加强保障,抓住重点。各地区应根据本地区的特点,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三峡库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工程浩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等强降雨丘陵山区和浙江、福建、广东等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要做好群发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西北地区要做好黄土滑坡和泥石流的预测预报工作,尽量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七、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建设、铁路、交通、水利、旅游、安全生产、教育等部门的协调,做好城市、公路与铁路沿线、旅游区、矿区、学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合作,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延伸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八、加强检查,监督到位。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汛期前进行一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检查。各地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本辖区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进行一次摸底排查:一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查原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是否有加剧的情况;三查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防灾措施是否完善;四查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和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五查有关防治负责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就如何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水平,负小苏强调——

首先,要围绕大局,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搞好县(市)地质灾害普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二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农村,在科学调查、合理规划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地质灾害防灾避让的意见和建议,为村镇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技术服务。三是要切实搞好灾毁耕地和其它受损农村基础设施的恢复整理。各地在安排土地整理项目时要充分考虑灾毁耕地的恢复整理,保证广大受灾地区不因地质灾害造成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减少,保障灾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其次,要夯实基础,全面开展县市地质灾害普查工作。从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计划在3年内完成全国山地丘陵区的县市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各地要积极按照部里的要求实施好这项计划,落实配套资金,共同完成这项工作。在此基础之上,还应组织有资质的单位,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防治项日,加大对地质灾害点的综合治理,力争到2020年,将全国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能治理的主要隐患点基本治理完毕。

其三,要创新机制,做好地而沉降和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加大对地面沉降防治力度,并要抓紧开展重点地区地面沉降防治规划专题研究。同时,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加大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治理责任机制,指导和监督矿山企业建立和明确治理责任,落实治理资金和治理措施。要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等地质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快矿山环境治理进程。山区矿山企业要特别注意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造成的危害。

其四,要实施“科技兴地”战略,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总体水平。要鼓励科研单位、生产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科技攻关,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产品,并应用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实践,不断提高我国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水平。

负小苏最后强调,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全力防治,确保2006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主持。中国气象局副局长许小峰在会上介绍了2006年全国气候变化趋势。湖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厅领导分别在各分会场介绍了地质灾害防治经验。

                             (6-0420·A1-KYB)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