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九大漏斗区禁采浅层地下水浏览次数:639 发布日期:2006-08-24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主要分布在内陆河流域和黄河流域,民勤地区占1/3 由于近年来地下水超采十分严重,甘肃省近日划定九大“漏斗区”确定为浅层地下水禁采区,总面积达543平方公里,其中备受关注的民勤地区就多达三个。 据介绍,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主要分布在河西走廊平原区、黄河流域河川谷地及黄土台塬区。全省目前有大型超采区四个,均分布在内陆河流域;中型超采区十个,内陆洒流域和黄河流域各五个;小型超采区十个,黄河流域占八个。在这些超采区中,划定的严重超采区多达17个,其中两个大型严重超采区均分布在石羊河流域。 专家称,甘肃省由于地下水过度开采,已引起了区域性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土地沙化和地面下沉等生态恶化和地质灾害问题。其中深居干旱荒漠腹地的民勤县因过度开采地下水,重度荒漠化面积已达1万多平方公里,约占该县荒漠化总面积的72%。 甘肃省这次划出的九大禁采“漏斗区”,因水质恶化或原野荒芜造成植被覆盖率减少了50%以上。其中,内陆河流域有五个,主要分布在甘肃河西地区的山丹、凉州和民勤;黄河流域四个,主要分布在兰州榆中、白银平川和陇西等地区;陇南和甘南所在的长江流域暂无禁采区。这些禁采“漏斗区”均为浅层地下水禁采区。目前部分超采区特别是部分禁采区因维持日常的生活用水,继续采用地下水,这些地区的“漏斗区”仍将进一步扩大。 (陇 讯)(2006.8.5,地质勘查导报,2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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