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次数:599  发布日期:2007-04-18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

关于表彰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国土资源厅(局)、建设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在河北、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8个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以下简称“万村培训行动”)。

这次“万村培训行动”,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与领导下,组织部门和国土资源、建设、教育等主管部门以及参加培训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高度负责和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组织得力,行动迅速,真抓实干,讲求实效,不辞劳苦,勇挑重担,认真开展宣讲活动,使“万村培训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万村培训行动”, 中国地质调查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勘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和高等院校的2300多名技术骨干,分别组成1个国家宣讲团和18个省级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地向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师生传授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在学校、会堂等场所集中培训9464场次;在村镇街巷、田间地头和集市摊点等地方分散宣讲10612场次;向乡镇基层管理人员、村干部、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读本50余万册,光盘1.58万套,传单和学生写字垫板、防灾挂历等200多万张;在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村庄和学校张贴宣传画32万余套。“万村培训行动”覆盖了436个县(市、区)、37776个村庄和3591所中小学,培训的人员共计294.12万,其中, 县乡管理人员4.52万,村干部11.05万,村民212.38万,学校师生66.16万。培训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基层主管部门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了群测群防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防灾工作水平,提高了农村广大群众和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为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鼓励在“万村培训行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级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者和广大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工作部署,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领导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经全国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授予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等111个单位“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尤凤春等153名同志“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工作,在今后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民众防灾减灾水平等关注民生、关注基层的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各地要以此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主动地开展此项工作,把培训活动延续下去,力争用2-3年的时间把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基层管理人员和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国土资源、建设、教育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受表彰集体和人员的先进事迹,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再创佳绩。

附件:1.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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