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部门联合开展地灾预警工作浏览次数:616 发布日期:2007-05-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从2007年开始,每年主汛期(5月~9月),广西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将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据了解,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等级统一划分为5级:1级为可能性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其中3级在预报中为注意级,4级在预报中为预警级,5级在预报中为警报级。 广西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要求,在发布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时期,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水文、气象部门业务单位要协商建立适当的通讯方式,将时间和通讯方式互传,并进行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报会商。当出现3级或3级以上预报等级时,要经预报会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按规定程序公开发布。 据介绍,2006年,广西通过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发布预报预警信息10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15起,搬迁避让人员47656人,避免人员伤亡463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407.3万元。 (肖世艳)(2007.5.17,中国矿业报,B2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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