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沿海经济带土壤环境质量优良浏览次数:610 发布日期:2009-01-04 分类:专业领域/农业地质由福建省地勘局地调院全面完成的福建省沿海经济带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工作结果显示,福建省沿海经济带土壤生态地球化学环境优良,99.19%土壤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I类和Ⅱ类标准,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该项目从2003年开始,是国土资源部与福建省合作项目,由福建省地勘局地调院牵头,国地质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16家单位参与。 科技人员对福建省36813平方千米陆地、6562平方千米近岸浅海及潮间带面积作了调查。其中,富硒土地面积达到7472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福州盆地周边、长泰、云霄—诏安等地,可以生产富硒大米、蔬菜等富硒农产品;极适宜发展绿色食品的土壤面积为1452平方千米,主要分布于南部的漳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和莆田市的沿海地区;适宜发展无公害食品基地土壤面积有6324平方千米。 (卢和举)(2008.12.16,中国矿业报,B2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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