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兰州近期发生重大山体滑坡灾害浏览次数:539 发布日期:2009-05-2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指示要加强地灾应急处置 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记者赵凡报道, 《通知》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地方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已成灾并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专家迅速赶赴现场,针对灾害实际,研究提出科学可行办法,协助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做好灾害现场的援救工作。同时,认真调查已转移的避险群众安置场所的地灾隐患,确保群众安全。还要检查巡查现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加强地质状态监测,认真分析判断其发展趋势,提出合理建议,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二是切实做好排查巡查并完善应急预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举一反三,积极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基层干部群众,重点针对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险情巡查工作,不留死角。要加强检查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险情,应果断实施临时避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是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各地要根据前期地质灾害排查结果,与水利、气象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并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告知地方政府、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的群众。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在强降雨期间要带岗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灾情、险情,要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及时。 五是加大工作检查力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新近发出的2009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得更细一些,更实一些,更深一些。 六是要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干部、监测责任人和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临灾自救和互救能力。对人群密集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派专人到现场宣传讲解预案。 转自国土资源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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