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出紧急通知浏览次数:580 发布日期:2009-06-16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要求从八个方面加强地灾防治 记者陈国章报道: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检查排查工作。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检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高边坡地段、矿山采空区、尾矿库、施工工地、村庄附近的山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逐一进行检查排查,不留死角。 二是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对主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一点一预案”。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预案演练,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和优化预案。 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各级气象、水利、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地质灾害及时作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四是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防灾避险、监测预警的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城镇、乡村、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 五是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六是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各市、县(市)要在近期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的灾害情况、危害实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七是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各地要制定减灾目标,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对已经开展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加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治理设计方案抓紧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八是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门要具体组织落实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措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有关责任主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转自国土资源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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