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查全区地灾隐患 2010年8月20日前完成普查;2011年2月完成铁路、公路沿线调查

浏览次数:515  发布日期:2010-07-1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黎谊锴 刘容辰报道,为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
    《普查工作方案》强调加强技术指导和责任落实,明确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本次普查工作的总技术指导单位,对普查工作成果及质量负总责;要求自治区地矿局、测绘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普查,并提供所需图件等相关资料。
    根据《工作方案》,这次普查要在近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汛情变化、气象预报等因素,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普查范围为全区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工作内容包括查明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位置、范围,受威胁户数、人数、房屋数量及严重受威胁的户数和人数,受威胁路段,提供避让安置场所等。
    《工作方案》要求,2010年8月20日前完成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新复核、调整、补充完善工作,以行政村或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为单位,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全面普查工作;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普查工作,于2011年2月底完成查明铁路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规模、类型及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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