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再排查全省地灾隐患 省厅派出四个工作组,督导三峡库区、大型矿区等重点地区的地灾隐患排查治理浏览次数:533 发布日期:2010-08-17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记者胡志喜、田五红报道,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后,湖北省迅速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细化、深化各项防灾措施。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全面再排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并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
湖北厅要求,各地要对全省范围内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等人员集中地,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尤其是三峡库区、清江库区、丹江口库区和大型矿山所在地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再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科学监测;坚决搬迁避让或采取治理措施。省厅组成四个工作组分赴十堰、宜昌、神农架、恩施、黄石、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督办。 各地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各项防灾制度;密切关注汛期的气候变化,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并通过电台、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报告基层政府和有关单位,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对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众在转移后擅自进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如发现灾害体变形加剧,要及时处置,果断撤离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地质灾害发生后,进一步组织开展灾害点周围的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与此同时,湖北省加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湖北厅安排专业技术单位的专家驻守三峡库区,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全力防范因暴雨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