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投1500万元治理矿山环境浏览次数:599 发布日期:2011-01-06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记者孙连彬报道,为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切实消除地灾隐患,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下发《关于下达市级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安排市级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补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保护。
《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矿山环境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设计审查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资金用途;加强对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对项目涉及的工程建设等,按照国家的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定,一律实行招投标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向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加强监督检查,对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悉,临沂市蒙阴县野马店镇演马村、岱固镇下旺安平崮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已列入国家补助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地质灾害防治经费400万元;山东沂蒙山国家地质遗迹保护列入国家补助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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