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提出浏览次数:579 发布日期:2011-08-29 分类:时政优先保护环境 合理开发资源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加快推进伊犁河流域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协调发展,提出科学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的措施和办法。 会议强调,自治区要加强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加快推进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建设,坚决防止绿洲面积萎缩、严格保护现有耕地,强化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会议要求,严格限制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和重要河流两岸、湖泊周围开展资源开发活动,暂停上述区域内资源配置。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流域建设规划。引导项目建设用地集中在伊犁河南岸、伊犁河北岸的划定区域和尼勒克煤化工产业园区。科学划定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产业和项目,凡新设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生态功能区要求和未达排放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鼓励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鼓励加强尾矿综合利用、矿物原料的深加工和资源的二次利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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