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厅:加强防范地质灾害浏览次数:447 发布日期:2012-08-13 分类:防灾减灾浙江省国土资源厅8月10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国土部门继续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实抓好,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报,全面掌握了解辖区内水情、雨情,重点防范局地强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 受11号台风“海葵”强降雨影响,浙江省大部分地区土壤水分过饱和,有的地方已发生多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日浙江省浙西北等部分地区仍有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急剧增大,防灾形势严峻。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和险情的核查,查明灾害特征,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各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要继续坚守岗位开展巡查监测,一旦出现强降雨或险情征兆,按照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省国土厅专家提醒,发现灾情险情,要着重做好人员撤离避让。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方,要及时编制预案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人员安全。抓紧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地灾勘查,拿出滑坡治理方案,从根本上消除地灾隐患。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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