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雨季期间地质灾害多发 厦门11处重点防范浏览次数:524 发布日期:2013-05-13 分类:防灾减灾预计今年厦门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比常年略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按照降雨趋势等预测,本年度厦门市地质灾害将主要发生在雨季和台风暴雨期间,总体数量将接近常年。因此,在汛期(4~10月),尤其是雨季(5~6月)及台风季(7~9月),需着重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灾隐患点截至2012年底,厦门市在册的房前屋后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59处,相比去年增加了27处。根据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分布,全市共有15个镇(街)、场,54个行政村(居委会)受到威胁。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有11处。厦门市将对这些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防范,实行定点监测并视情实行工程治理。 掌握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并防患于未然。日前,我市公布了《厦门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等情况,并强调雨季和台风暴雨期间应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 及时排险注意山边和人为建设形成的斜坡处厦门市地质灾害大多是由强降雨诱发的崩塌与滑坡。根据市气象台的《厦门市2013年重要季节气候趋势展望》,今年总雨量偏少,雨季降雨量略多,台风季总雨量偏少。厦门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比常年略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按照降雨趋势等预测,本年度厦门市地质灾害将主要发生在雨季和台风暴雨期间,总体数量将接近常年。因此,在汛期(4~10月),尤其是雨季(5~6月)及台风季(7~9月),需着重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 从厦门市的情况来看,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山边和人为削坡建房、修路等工程建设形成的斜坡处。如,同安区的汀溪镇和莲花镇、翔安区的大帽山农场和新圩镇、集美区的后溪镇、海沧区的蔡尖尾山以及厦门岛内的狐尾山——仙岳山——园山、鸿山——东坪山——云顶岩一带为我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 截至2012年底,全市在册的房前屋后等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59处,相比去年增加了27处。根据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分布,全市共有15个镇(街)、场,54个行政村(居委会)受到威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等情况,厦门市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有11处。厦门市将对这些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防范,实行定点监测并视情实行工程治理。发现险情后及时排险,并组织转移避让。 防范措施汛前汛期“两手都要抓”地质灾害检查是汛前防范的重要措施,包括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包括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排查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安全隐患排查)及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包括对防灾责任人与监测人落实情况、防灾明白卡发放情况、警示牌设立情况的检查以及对防灾工作制度、预案、防汛物资等的检查)两方面。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工作,重点对在册的15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 汛期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巡查、监测。各区要建立应急传播体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互联网、电话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利用“村村响广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段开展监测、巡查,台风暴雨、强降雨期间应加强监测、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防范。发现险情和灾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转移受威胁人员,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同时按照速报制度要求上报险情和灾情。 此外,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等基本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新任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及时组织防灾减灾知识技能、防治责任与工作要求、应急处置等培训,尽快胜任防治工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镇村、街道、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 应急响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镇(街)、村(居)、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保转移路线明晰,避让场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以便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各级人民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灾情险情级别,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在工程治理方面,一是要分轻重缓急区别进行,继续对危险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防灾搬迁避让。二是应加快推进边远山村等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对搬迁安置点要做好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并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要继续鼓励、支持村民开展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点自治工作,降低灾害风险。 【提醒】隐患点建工程要评估危险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评估论证应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应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护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民自行建房时,要采取防灾措施,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对场址进行简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避免村民在危险地带建房。 【相关】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将全市展开4月28日上午,厦门市“万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工作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启动。厦门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副主任郭林和省地质灾害监测中心洪家儒工程师分别就厦门市2013年汛期气象预测和如何做好新一轮“万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等做了详细讲解。市国土房产局分管领导、地矿处、各分局、思明、湖里建设局、国土所和技术支撑单位厦门地勘院单位相关人员30多人参加培训。下一步,6个区的“万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将陆续展开,组织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等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应急转移演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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