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震后恢复重建地灾防治规划出炉浏览次数:533 发布日期:2013-07-20 分类:综合信息;防灾减灾7月11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专题审议并通过了《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并报请省政府审批后实施。 这两个专项规划,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工作部署,省政府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现实需求,经过编制提纲、专家咨询、联动会商、指标对接、征求意见、专题汇报等环节工作,历时两月形成。 其中,芦山灾后恢复重建地灾防治规划揭示了震后次生地灾“点多面广、新增隐患多、隐蔽性强、潜在危害大、继发性强”的显著特点,提出了“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负责,部门合作;依法防灾,科学减灾”的基本原则和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的基本任务。该规划着重明确了依托监测预警、避险搬迁、综合整治、科技支撑、调查评价等“八大工程”加强地灾防治的覆盖范围、举措办法和项目指标;明晰了优先安排极重、重灾区地灾防治项目的投向重点;制定了推进规划顺利实施的环境影响与效益评估和保障性措施。估算投资总额为63.2亿元,其中地灾预防费用19.83亿元,地灾整治费用为43.37亿元。 芦山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明确,力争在3年时间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02万公顷,安排土地复垦整理10万公顷;全力保障临时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等重建用地安排,继续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损毁农用地整理复垦、废弃农村居民点复垦、废弃工矿用地复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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