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民在三峡库区三期地灾防治工程竣工最终验收会上要求继续做好三峡库区后续地灾防治工作浏览次数:646 发布日期:2013-11-12 分类:综合信息;防灾减灾11月11日,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最终验收(行政)会议在重庆市召开。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汪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汪民强调,要充分认识库区地灾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地灾防御能力。他指出,三峡三期地灾防治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控制了水库蓄水后崩塌滑坡和塌岸的大规模发生,减少了崩滑体及塌岸下滑入江所造成的水库淤积和水土流失,避免了库容量减少;减少了地灾及其引发涌浪的威胁,保障了港口、码头、道路和航道的安全。在消除地灾隐患的同时,增加了宝贵的建设用地,提升了城镇地质环境容量,有力促进了库区城镇城市建设。 尽管如此,汪民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地灾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是库区地质地貌条件复杂;防治工程的监测、安全评估、维护等大量后续工作也需要深入研究;长江航运量的持续增大,进入库区的船舶数量和吨位均大幅增加,防范地灾的任务日益繁重。他要求各有关方面继续做好三峡后续地灾防治工作,完善地灾治理工程管理维护制度,深入总结三峡地灾防治工作经验,将成熟的经验纳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今后防治工作提供依据,对库区地质构造发育、地层岩性分布、库水位变化对地灾发生的影响等形成规律性认识,使之上升成为工作制度。 此前,由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行政)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了部分重大地灾治理工程,查阅了抽验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建设单位竣工报告和竣工总结报告,并听取了湖北省、重庆市三峡库区三期地灾防治工作及省市级竣工最终验收情况汇报。 据介绍,自2003年到2009年,三期地灾共实施工程治理项目490处(段)。湖北、重庆两省市按要求如期完成了工程施工,保护17个县级以上移民城市和76个移民乡镇以及公路、复建设施和长江航运等,保障了库区水陆交通安全,为实现156米蓄水发电和175米试验性蓄水发电提供了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保障。三期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竣工后效果监测表明,经历两年水库蓄水运行,治理工程及其所防治的灾害地质体均处于稳定状态,达到了最终竣工验收标准。 重庆市副市长张鸣参加会议。湖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气象局、国务院三峡办、三峡集团公司等部门派员参加了验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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